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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《廉政准则》规范从政行为--我市开展《廉政准则》“学习宣传月”活动
作者:办公室 来源:德州日报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10年03月10 【字体:

    本报讯 38,记者从市纪委获悉,为了促进全市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《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》的基本精神、主要内容和具体要求,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和接受监督意识,用 《廉政准则》规范从政行为,3月份,我市将在全市各级党政机关集中开展 《廉政准则》 “学习宣传月”活动。

    此次 “学习宣传月”活动,以 《廉政准则》具体条文和中央、省、市领导讲话为重点内容,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对象。

    活动期间,各级党委(党组)组织要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,专题学习研讨《廉政准则》,并研究制定学习贯彻意见、措施;各级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实际,撰写心得体会;邀请有关领导或专家学者作学习《廉政准则》专题辅导报告,并通过电视转播等途径,将受众范围扩大到全市党员领导干部;市、县、乡三级党校要把《廉政准则》列入教学计划,举办专题培训班,对《廉政准则》第十五条所列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分级分批进行轮训;各级要在党政机关开展学习 《廉政准则》知识答卷活动。同时,我市还将按照 《廉政准则》的具体规定要求,分期陆续发送廉政短信给每个党员领导干部,并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宣传,积极营造学习贯彻落实 《廉政准则》的良好氛围。 (记者  刘臻 通讯员 韩晶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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